|
活埋母亲、虐待女童,这些案件检察机关为何“提前介入”时间:2020-05-08 陕西男子活埋瘫痪母亲案件有了最新进展。目前,当地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该案。几天前,引起广泛关注的黑龙江女童疑遭虐待一案,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
近年来,不少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都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身影。那么,提前介入是什么?哪些案件可提前介入?提前介入能起到什么作用?
一名检察官告诉记者,一般重大疑难案件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会提前介入,通常会了解案情、分析证据、提出建议和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崔凯认为,侦查阶段是刑事舆情的主要高发期,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可以降低公众焦虑,恢复社会秩序,达成较好的社会效果。
释疑1:什么是“提前介入”? ——对案件性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的简称。提前介入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去年底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经公安机关商请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案件性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提前介入分为受邀介入和主动介入。”上述检察官表示,“也就是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邀请检察机关介入,或者检察机关发现主动介入。”
备受关注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检察机关就曾受邀介入。根据山东烟台警方通报,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该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该局于报案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释疑2:哪些案件检察机关会“提前介入”?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黑和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须提前介入
近年来,社会上不少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都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身影”。
比如,昆山反杀案、北京东城区刑释人员郭某某打倒老人致死案,以及近期陕西男子活埋瘫痪母亲案和黑龙江女童疑遭虐待案件,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
天津市检察院检察官朱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提前介入适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般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取证难度较大或者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起社会关注的案件等。
不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范围如何细分,实践中仍有分歧。
记者注意到,有两类案件,目前已明确检察机关须提前介入。 一类是涉黑案件。今年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明确,自2020年起,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
另一类则是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近日,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王守安透露,目前,最高检与国家监委之间建立了案件沟通联络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做好指定管辖、提前介入、移送起诉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对每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
他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举例,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办案组检察官在几天时间内集中全力审查案卷,对案件各项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对案件事实和定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疫情期间,也有地方检察院探索涉疫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
深圳市检察院以2020年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对所有涉疫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
释疑3:“提前介入”能起到什么作用? ——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降低公众焦虑,达成较好社会效果
“提前介入一般是了解案情、分析证据、提出建议和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上述检察官称。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戴萍曾刊文称,提前介入的目的是检察人员与侦查人员形成优势互补,核心内容是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
她提醒道,提前介入不等同于联合办案,防止越俎代庖,防止侦查引导、侦查监督与侦查行为产生竞合。明确提前介入是从批捕或者起诉角度对侦查机关收集证据等侦查活动进行引导,而不是全局指挥。
崔凯认为,自媒体的高度发达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便利,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往往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群众期待在这些案件中感受到充分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案件处理又对公检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表明了重视民意的基本态度,也便于更加审慎地处理案件。”崔凯表示,侦查阶段是刑事舆情的主要高发期,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可以降低公众焦虑,恢复社会秩序,达成较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