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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的通告 为依法保障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规范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现将我市2020年秋季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排入学对象 (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城区有房产证或有稳定合法住所并持有高州城区居住证;2.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就读。 (三)符合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办理。 (四)属我市户籍的听力言语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安排入学学位 2020年城区各公办小学计划安排入学新生85班。其中,市一小11班,市二小6班,附一小15班,南关小学5班,东风小学12班,文明路小学10班,高文小学18班,榭村小学5班,航运小学3班。民办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有关政策自行组织招生。 三、安排入学区域 详见附件1《高州市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四、安排入学办法 1.具有招生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如下次序安排区域学校入学: 第一批:具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按招生服务范围就近安排到相应区域小学。 第二批:具有城区户籍,但户籍地址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户籍地址安排到相应区域小学。 第三批:具有城区户籍,但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没有房产证的,按招生服务范围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址相应区域小学,如本服务区域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社保、居住等情况,按如下次序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有城区房产证的,根据学位情况按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到高文小学、南关小学、榭村小学就读。 第二批:有购房合同及发票的,根据学位情况按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就读。 第三批:有社保证明、经商务工证明、城区居住证、租赁证的,根据证件区域、年限等条件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就读,满额即止,其余统筹安排到高师附二小、荔枝圩小学、茂岭小学、张炎小学等郊区小学就读。 3.符合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子女,按有关政策安排到相应小学就读。 (二)安排入学程序 1.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信息。所有城区适龄儿童都要通过网上报名,没有网上报名的不进行资料审核和入学安排。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详见附件2《高州市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2.各小学审核报名资料,确认学校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报名。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现场确认后领取报名回执。 3.教育局组织验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4.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条件,按安排入学的次序和各小学的招生人数安排学位,确定各小学新生名单张榜公布。 五、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6月30日至7月15日,请家长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mmjcjy.com)报名 ,填写并确认信息后下载打印《2020年秋季高州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请家长务必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有关信息,特别要核准符合报读条件的小学。如填写信息不实错过报名,后果由家长负责。 2.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及地点。7月16日、17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家长携带已打印的《2020年秋季高州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服务区域小学确认报名并领取报名回执。 (1)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属的服务区范围小学确认报名。 (2)有城区房产证的,按区域就近到高文小学、南关小学、榭村小学确认报名;有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有城区居住证、租赁证、经商务工证明、社保证明的,按区域就近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航运小学确认报名; (3)符合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条件人员的适龄儿童到政策规定照顾就读的小学确认报名。 (二)确认报名时应交验的资料 1.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秋季高州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此项不是必交资料,作为优先安排条件。 2.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秋季高州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户口薄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下同)(原件、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具备此项资料的可免交第(6)项资料; (4)适龄儿童父母属务工人员的提供城区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父母属经商办厂人员的提供城区营业执照或经商纳税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5)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市城区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6)适龄儿童父母居住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1份)。 3.符合政府有关优惠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秋季高州市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表; (2)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政府优惠政策文件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 请报名前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以确认报名当天提交的资料为准,未按要求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不接受确认报名。 报名有关事宜请向服务区域小学咨询,咨询电话: 市一小6664221、15219733988; 附一小6664152、13929739393; 市二小6880188、18929738858; 文明路小学6678065、18938358628; 南关小学6882899、13929735266; 东风小学6664238、13600399103; 榭村小学6881668、13580000955; 高文小学6696638、17819188772; 航运小学6664570、13727827777。 六、注意事项 (二)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以我局审批的为准,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就读资格的一年级新生,未经我局审批的一年级新生,我局将予清退,后果由学校和家长负责。对各小学录取的新生名单有疑问的,由各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 高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