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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有学位招收转学插班生学校和年级 小学最大班额达到45人、初中最大班额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只有学位空余的年级方可招收转学插班生。今年秋季城区(指水东、电海街道,下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学位空余可招转学插班生的年级和学校见《2021年秋季电白城区公办中小学校空余学位一览表》(附件1)。城区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秋季暂无学位招收转学插班生。 (二)受理对象 转学插班学位仅用于在非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学。现已在城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分为以下三类学生: 第一类:学生本人是城区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第二类: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的非城区户籍学生和父母持有城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非户籍生”)。 第三类: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人员子女以及支援湖北抗疫医护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生”)。 (三)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 年7月12-14日(逾期不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2.报名地点:区域学校或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报名。 (四)需提交的资料 第一类:户籍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见附件2);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所在页,下同)。 第二类:非户籍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入学对象或其监护人房产权属登记证或居住证。还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 4.今年以来缴交水费或电费的正式凭证等能证明已入住的相关材料(持居住证的无须提供水电费凭证)。 第三类:政策生 1.填写《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生申请表》; 2.反映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政府优抚优待政策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4.享受政府优抚优待的相关政策文件。 (五)核实资料 1.各报名点学校负责申请插班学生的资格初审。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审核人和复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2.各报名点学校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名单汇总并填写《2021年电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名单汇总表》(附件3),连同家长提交的资料一齐,于7月16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基信股。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产、住建等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实。 (六)转学插班入读安排原则 1.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年级可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由申请学校直接接收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的,区教育局将按第一类(户籍生,按入户先后)、第三类(政策生)、第二类(非户籍生,按购房或居住证办理日期先后)顺序安排。安排满额后,其余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空余的学校。 3.如果区域学校没有学位空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学校。申请人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七)公布安排转学插班生结果 区教育局将确定转学插班生统筹安排学位名单在8月1日前(具体时间根据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资料进度而定)反馈至各学校,由录取学校公布安排结果并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二、公办普通高中 (一)有学位招收转学插班生学校和年级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高三学生不办理转学。今年秋季只有高二级可以招收转学插班生,城区公办高中电白一中和均衡学校(电海中学、水东中学、电白中学、实验中学、高级中学)高二级有学位空余可招转学插班生情况见附件1。 (二)受理对象 申请转学插班生要同时符合如下两个条件: 1.茂名市电白区户籍学生或父母(监护人)持有茂名市电白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中考成绩达到申请学校当年高一最低录取分数线(电白一中2020年最低录取分数线628分,均衡学校360分)。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转学申请: 1.均衡学校在校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均衡学校; 2.高一时被均衡学校录取而不到该校就读的学生不得申请均衡学校。 3.休学和受处分期间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三)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 年7月12-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基信股(三楼)。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填写《电白区公办普通高中插班生申请表》(附件4); 2.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当年中考成绩通知单。 (五)安排办法 1.申请转入电白一中的,由区教育局按学生当年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安排,额满即止。 2.申请转入均衡学校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基信股、招生办、作风办等股室一起抽签定校。 (六)公布安排结果 8月1日前,我局将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校,由录取学校公布安排结果并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注册,秋季开学后再由学校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集中送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录取后不按时注册的,视为弃学位,今年不再安排。 3.不经区教育局安排的转学插班生,我局将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并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来源:电白教育 编辑:李华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