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门口50米内应安排警力

来源: 今日头条 2020-05-08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黎鉴远)对校园周边区域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五十米内安排警力重点守护,近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对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突发事件与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予以了明确。


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防控,《条例》提出,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校园周边一定区域划定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纳入治安视频监控范围。《条例》特别要求,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对校园门口、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加强治安巡逻。


《条例》明确,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可以按规定提供照管服务,不得将学生、幼儿交给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人以外的人员。《条例》还规定,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未经学校允许,校外人员和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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