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万元!今年广东工会为66.4万职工购“住院二次医保”

来源: 南方+ 2020-06-12

近日,广东省总工会印发《2020年职工“住院二次医保”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省总工会继续筹资5000万元, 为全省职工购买“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以下简称“住院二次医保”)。

同时,自今年6月起,省总工会将地方级在档困难职工纳入“住院二次医保”保障范围。

“住院二次医保”可享受的报销。“住院二次医保”可享受的报销。

向抗疫一线职工倾斜

根据全省职工会员人数和在职在档困难职工、劳动模范人数,结合各地职工互助保障的推广进度,《方案》明确了2020年度省总工会继续筹资5000万元,为66.4万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其中包括工会会员职工65.5万人、在职在档困难职工6000人、劳动模范3480人。结合工会其他服务项目,争取实现向全省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要求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单位职工至少提供一次工会免费服务的目标。

2014年开始,省总工会发起“住院二次医保”活动。经过7年的完善,该项活动已经成为普通职工的利好。比较往年,今年的《方案》有哪些亮点?

省总工会职工服务部负责人表示,“住院二次医保”的赠送名额分配向重点地区、单位和职工群体倾斜,按照“取之于工、用之于工”和奖优扶弱的原则,向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以及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群体倾斜;以及向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单位、医护人员、基层职工倾斜;按照普惠性原则,向未获得过此项补贴的单位和群体倾斜。

在分配数量上,为65.5万名工会会员购买“住院二次医保”;为6000名困难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情况进行分配;为3480名劳模购买“住院二次医保”,按照各地在职劳模情况进行分配。

在分配和报送要求上,《方案》要求,各级工会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各自分配名额,经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名额细分方案,将参保名额分配到基层工会。各级工会在拟定分配方案时,要结合分配原则,向重点地区、单位和职工群体倾斜,重点地区、单位和职工的赠送人数所占比例,将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省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的重点工作考核。

广东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张梓望 摄广东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张梓望 摄

住院自付部分最高可报销80%

对于初次参加“住院二次医保”的职工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住院二次医保”怎么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省总工会职工服务部负责人介绍,首先,由省总工会出资4911.39万元,为全省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要求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用人单位职工购买“住院二次医保”。

其中,每份费用95元中,省总承担75元,职工或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承担20元,惠及会员职工共约65.5万人。职工参保后因病住院时,可享受住院费用医保统筹个人自付部分首次80%、第二次70%的报销。既体现工会对职工会员的关心,减轻其医疗负担,同时又可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覆盖面,促进工会经费收缴,推动基层工会建设。

其二,由省总出资55.55万元,对全省列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6000名在职职工每人购买一份“住院二次医保”,费用每份95元,困难职工参保后因病住院时,可享受住院费用医保统筹个人自付部分首次80%、第二次70%的报销。

其三,由省总出资33.06万元,对全省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获得者约3480人,每人购买一份“住院二次医保”,费用每份95元,参保后劳模因病住院时,可享受住院费用医保统筹个人自付部分首次80%、第二次70%的报销。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全省历年累计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职工达1428万人次,2019年参保254万人次,较2018年增长15.2%,受益群体持续扩大。截至2019年12月,全省历年累计发放互助金6.31亿元,受益职工22.3万人。2019年发放互助金1.68亿元,较2018年增长19.2%;受益职工7.25万人,较2018年增长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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